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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大多数消费者接受搬家服务时,大多数消费者会就搬家的时间和价格达成一致,不会签订正式合同,而搬家在收费后不会出具发票或收据,这使得消费者难以证明和保护自己的权利。通过大数据的分析,搬家有以下四个“陷阱”:
一个是坐在地面上的起价。为了收取“加价”,一些搬家公司变相加价,在箱内设了一层中间层,以减少车的体积,使一辆车可以装两辆车或另一辆车安装,而另一些公司则故意隐瞒交通限制等。一些搬家公司由于缺乏人力将其业务分包给其他公司或个人,而另一些搬家则利用这一机会启动价格,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二是层层分包。此外,“把一辆车变成两辆车”的现象也很普遍。
为了避免搬家“陷阱”,搬家电话提醒广大消费者,选择正规的搬家公司,不要盲目追求低价,并签署保留相关凭证的协议。在搬家过程中,一些工作人员将东西“移动”到“扔东西”,家具和电气损坏很常见,甚至手牵手。
第三,粗放型建筑。郑先生认为该公司恶意欺和侵犯了其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并要求退还额外的服务费。搬家一般每辆车收费几百元,但一些搬家公司在消费者索要价格时会发行“低价卡”,并因各种原因要求加价,如“落地费”、“拆装费”、“超额费”、“辛勤劳务费”等。同一天,搬家来到了两辆面包车的现场,对方说由于交通限制,他们换了一辆小货车,并收取了其余的人民币。
第四,没有合同,没有发票。最近,郑先生向深圳消费者委员会投诉说,该公司于11月14日通过互联网向搬家订购了搬家服务,并与公司协商,一辆大型汽车可以以880元的价格装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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