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甲方:天津北连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联代理)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新王北苑4-1/104
主要负责人:陈永生
客户:陈永生
职位:当时为北方公司代理执行董事
号m:28XXXX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北方同盟代理人涉嫌违法的案件进行了调查和审判,并依法向当事人通报了行z处罚的事实、原因和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这个案子现在结束了。
根据调查,北方联盟的工作人员犯下了下列非法行为:
一.未能按要求管理业务文件
同年11月,与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合作的所有保险代理业务档案均未包括代理保险产品的名称、向代理保险公司收取的保险费、保险金额、支付方式、保险代理人佣金等。
当时,北方联盟代理执行主任陈永生直接对上述违法行为负责。
二.未能按要求提供客户通知
在开展保险代理业务过程中,北方联合旅行社没有按照规定向一些客户提交客户通知。
当时,北方联盟代理执行主任陈永生直接对上述违法行为负责。
上述事实已被现场检验和现场检验工作文件等事实所证实,并已得到充分确定。
总括而言,教育统筹局已决定实施以下罚则:
上述不按照有关规定管理业务档案的行为。
天津移动农场公司违反了“保险专业机构监管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根据“保险业监理处监管条例”第82条,该局决定向北方联盟的代理人发出警告,并罚款5000元。决定警告当时的北方联盟代理执行董事陈永生,并处以5000元的罚款。
上述客户通知不按照有关规定发出的,违反“保险专业机构监管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根据“保险专业机构监管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该局决定对代理人给予警告,并处五千元罚款。并决定向工会代理执行主任陈永生发出警告,并处5000元罚款。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财z部指定的十二家代理银行中的任何一家提供银行间缴款。在这一时限内,每天将处以3%的罚款。(付款守则会在送达罚则后通知)
下一篇:搬家常识之步骤介绍
相关推荐: